古代汉族乐律学名词,是古代的定音方法。
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:黄钟、大吕、太簇、夹钟、姑洗(xǐan)、中吕、蕤(ruí)宾、林钟、夷则、南吕、无射(yì)、应钟。(黄大太,夹谷中,蕤林夷,南无应)
相邻的律相差半音。
在中国传统音乐文献中,以”倍”和”半”作为十二律名的前缀,如”倍黄钟”、”半黄钟”,前者指黄钟低八度,后者指黄钟高八度。
汉代以后,以”清”和”浊”作为十二律名的前缀,如”浊黄钟”、”清黄钟”,前者指黄钟低八度,后者指黄钟高八度。
由于音律与一年中的月分恰好都定有十二个,于是在中国上古时代,人们便把十二律和十二月联系起来。十二律中最基本的是黄钟,而中国历法最基本的则是含有冬至的月份。《月令》中所列出的,正是以黄钟对应冬至所在的仲冬月份--子月(十一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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